【誤殺妻子】61歲男子不滿精神科藥物致不舉 停藥後病發刺死妻子判醫院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16 12:58

最後更新: 2021/07/16 13:31

分享:

分享:

被告被判醫院令,無限期入住小欖精神病院。

患精神分裂症多年的61歲男子,3年前在石硤尾南山邨住所以刀刺死妻子,他今(16日)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誤殺罪,被判醫院令,無限期入住小欖精神病院。案情顯示,被告早前已確診精神分裂症,但他不滿因藥物而導致不舉,約於案發前1年自行停藥,導致病情復發而犯案。

任職侍應的被告羅允德(現時61歲),承認於2018年11月28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黃玲(40歲)。被告原被控謀殺罪,今承認誤殺罪,獲法官接納。

法官接納被告的精神科報告,指他因自行減藥,導致精神分裂症復發而犯案,亦相信他犯案時的確相信妻子出軌,有聲音指示他犯案,遂判他無限期入住小欖精神病院接受治療,直至精神科醫生診斷康復才可獲釋。

案情指,被告自13歲起已開始喝酒,逐漸有酗酒問題,2003年被確診患精神分裂症。約於2017年起被告歸咎治療精神分裂的藥物令他不舉,因此自行停藥。由確診至案發期間,被告多次留醫及須到葵涌醫院覆診。

案發當天早上約11時,被告與妻子在南山邨南樂樓的單位內吵架,當妻子在廚房煮食時,被告從後以刀刺向其背部,將她殺死,及後被告將屍體拖到客廳。案發時兩名分別10歲及16歲的兒子已離家上學。

被告其後報警稱妻子自殺,警方到場後被告才承認殺死妻子,並將涉案的刀棄掉在其單位樓層的垃圾桶。警誡下被告稱懷疑妻子出軌,遂把她殺死。

一文看清不同疫苗獎賞及優惠:https://bit.ly/3vw84v0

HKET TV健康台由專家拆解食物安全及都市疾病,即看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陳卓欣